
新经济研究
Journal of New Economic Studie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416(P)
- ISSN:3079-9589(O)
- 期刊分类: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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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下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应用路径与挑战
Application Pathways and Challenges of Green Financial Instrument Innovation under Carbon Peak Goals
引言
2020年9月,中国明确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大规模、持续的资金支持,单纯依靠财政投入难以满足需求,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低碳领域成为关键命题。绿色金融作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机制,近年来发展迅速,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工具创新成为关注焦点。从绿色信贷的评级体系创新,到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债务工具的涌现,再到碳质押、碳回购等碳金融产品的探索,绿色金融工具正经历从标准化向精细化、从单一化向多元化的演进。然而,工具创新也面临标准体系不统一导致的洗绿风险、信息披露不健全加剧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环境风险定价能力不足等挑战。林伯强指出,绿色金融创新与多样性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绿色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此背景下,本文聚焦碳达峰目标下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应用路径与挑战,系统探究其推动碳减排的理论逻辑、各类工具的应用实践、面临的挑战,以及制度优化的可行方向,旨在为理解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内在机理提供理论参照,为优化政策设计提供实践启示。
一、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理论逻辑
(一)绿色金融工具的内涵与分类
理解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理论逻辑,首先需要厘清绿色金融工具的基本内涵与类型。顾光同和吴燕华提出,碳中和金融是指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通过创新金融工具、完善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本向低碳领域集聚,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系统性、多层次金融支持的现代金融体系。绿色金融工具则是这一活动的载体,是实现资金从投资者向绿色项目配置的媒介。
从功能视角看,绿色金融工具可划分为以下主要类型:
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体系中最早成型、规模最大的工具,长期承担着绿色项目融资主力军的角色。其核心特征是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授信审查,建立信贷准入和环境评估的双重约束机制。郭俊杰等研究指出,绿色信贷政策对污染企业的影响主要通过信贷融资渠道实现,具体而言,是借助降低环境违法企业的信贷获取能力,对相关企业形成约束与规制。
绿色债券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绿色金融工具,在推动长期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方面发挥核心作用。自2016年首批绿色金融债发行以来,中国已逐步形成涵盖绿色公司债、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与碳中和债等多种类型的绿色债券市场体系。
碳金融工具是以碳排放权为基础资产衍生的金融产品,包括碳质押、碳回购、碳期货、碳期权等。这类工具的创新有助于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实现碳资产的价格发现功能。借助碳定价机制研究与金融工具创新,中国碳信用的国际认可度正在不断增强。
转型金融工具是近年来兴起的创新类型,主要为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提供融资支持,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其典型代表。与传统绿色金融主要聚焦于已具备显著环境效益的绿色项目不同,转型金融关注的是高碳行业向低碳乃至零碳方向过渡的动态过程。
绿色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通过汇聚政府引导资金与社会资本,在长期资本配置和产业引导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其投资周期长、容错机制灵活的特点,尤其契合绿色技术研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产业规律,能够为绿色技术创新和高成长性产业提供从初创到成熟的全周期资本支持。通过专业化投后管理和资源整合,绿色基金不仅为被投企业提供资金保障,还协助其完善公司治理、对接产业资源,成为引导中长期资本精准流向绿色领域、推动绿色产业链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
(二)绿色金融支持碳减排的作用机制
绿色金融工具能够推动碳减排目标的实现,源于其内在的作用机制。林伯强从经济学基本供需角度论证了碳市场设计助力实现环境友好与经济发展双赢的内在原理:限额交易制度会推高生产边际成本,进而引发微观企业现金流变动,免费分配的碳配额在理论上能使交易企业获得更高的利润,故市场化机制可以通过更低的社会总成本来实现环境友好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从经济学视角看,这些机制可概括为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资源配置机制。绿色金融通过将环境外部性内生化为融资约束,实现金融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选择性资源配置功能。具体而言,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通过差异化的利率和融资条件,引导资金向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节能减排等低碳领域倾斜,同时约束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资金支持。这种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的双重机制,使绿色金融成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第二,风险管理机制。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金融风险来源。气候风险通过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两种渠道,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传导。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特别是绿色保险、气候衍生品等,有助于市场主体识别和防范这些风险。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绿色金融能够增强市场主体对气候风险的应对能力,为绿色创新和转型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提供保障。
第三,市场定价机制。碳排放的外部成本需要内部化,而这依赖于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碳金融工具的创新,使碳排放权成为可交易、可质押、可投资的金融资产,有助于形成合理的碳价格信号。这一价格信号不仅能够引导企业优化减排决策,还能为绿色项目的收益评估提供基准,从而改善绿色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驱动力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是多重驱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政策驱动是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首要动力。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了绿色金融的制度框架。此后,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推出,为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提供了低成本资金来源。王信等强调,各国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正积极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治理安排,将转型金融作为未来一段时间金融发展的重要任务。
市场需求驱动是工具创新的内生动力。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需求存在显著差异。传统高碳行业的转型需要与减排绩效挂钩的融资支持,中小企业的绿色项目需要门槛更低、流程更简的金融产品,长期期的绿色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期限匹配的更灵活安排。这些多元化的需求催生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项目收益权质押等创新工具的出现。
技术变革驱动为工具创新提供了新的可能。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使金融机构能够更精准地识别绿色项目、更动态地监测环境绩效、更有效地管理气候风险。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正在推动绿色与数字融合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
二、主要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应用路径
(一)绿色信贷创新
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体系中规模最大的板块,其创新呈现出从规模扩张向精准滴灌转变的特征。
在产品层面,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绿色信贷产品。部分银行建立了绿色信贷内部评级体系与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机制,通过引入生命周期碳排强度、污染物削减率等指标对项目进行定量评估。郭俊杰等的研究表明,绿色信贷政策通过挤出效应和资源约束效应影响企业的绿色创新行为:当缺乏短期失败容忍时,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抑制作用越强。
在机制创新层面,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推出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领域提供低成本资金。这一工具的创新之处在于将资金投放与碳减排成效直接挂钩,要求金融机构披露碳减排数据,接受第三方机构核实验证,从而实现了激励相容的制度设计。
在地方实践层面,一些创新模式值得关注。浙江省衢州市为当地企业设立碳账户,实时采集企业的能耗数据,计算和监测碳排放情况。当地银行可通过碳账户识别碳减排表现优秀的企业,为其提供优惠的贷款额度和利率。这一模式将绿色信贷与企业碳绩效动态挂钩,实现了金融资源与减排成效的精准对接。顾光同等深入剖析了湖州、衢州等地的绿色金融改革经验,总结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模式。
李世辉等的最新研究发现,以影子银行为代表的非正规金融有助于缓解重污染企业面临的正规金融信贷限制,进而促进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绿色信贷指引》实施以后,重污染企业增加了影子银行融资规模,并且影子银行能够发挥积极的资金配置作用,使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行为的作用效果从挤出效应逐步转为倒逼效应。这一研究揭示了绿色信贷政策下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和创新行为的复杂性。
(二)绿色债券创新
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市场中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其创新路径呈现出契约化治理和绩效挂钩的特征。碳中和债是绿色债券创新的重要方向。自2021年首批碳中和债发行以来,这一品种迅速发展,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碳中和债的创新之处在于建立了募投两端闭环管理机制,要求发行人明确披露项目预期碳减排效益,并在存续期持续跟踪披露实际效果。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更具创新性的债务工具。于孝建、洪雪玲指出,SLB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其核心机制包括关键绩效指标、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债券特性、信息披露与报告、第三方验证五大要素。
王玉林等的研究揭示了绿色债券政策可能存在的激励扭曲问题。他们发现,企业存在策略性创新行为,即发行绿色债券后只增加了绿色实用新型专利而非绿色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并且对企业的绿色项目投资、研发投入、企业价值和环境绩效都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一发现提醒我们,绿色债券的制度设计需要更加注重创新质量而非数量,防范“漂绿”风险。
(三)碳金融工具创新
碳金融工具创新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为基础。自2021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以来,碳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加快。碳质押是发展较早的碳金融产品。碳质押的核心机制在于盘活企业的碳配额资产,将闲置的排放权转化为可用于融资的质押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碳回购是另一重要创新形式。与碳质押不同,碳回购涉及碳排放权的短期转让与远期回购,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选择和风险管理工具。这类产品的推出,有助于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增强市场主体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
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品工具的引入将成为碳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已有研究表明,中国碳信用质量已实现显著提升,在监测核算精度、项目环境效益和合规管理等方面与国际标准接轨,具备参与全球碳信用互认的坚实基础。衍生品工具不仅能够为控排企业提供价格风险管理手段,还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碳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效率。
(四)转型金融工具创新
传统绿色金融聚焦于已具备显著环境效益的成熟项目,但钢铁、水泥、煤电等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同样需要资金支持。转型金融工具的兴起,正是为了填补这一需求。王信等系统阐述了转型金融的体制机制框架,包括强化转型金融标准、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丰富金融产品和工具、注重公正转型和气候适应等关键内容。他们强调,转型规划及其框架对于指导机构制定转型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转型债券是为高碳行业转型活动提供融资的债务工具。与聚焦于终端环境效益的传统绿色债券不同,转型债券不要求资金投向已具备显著环境效益的项目,而是要求发行人制定明确的转型路径和减排目标,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转型活动。这一工具的创新之处在于承认了高碳行业向低碳方向过渡的合理性,避免了将高碳行业排除在转型金融体系之外。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是将贷款利率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挂钩的信贷产品。如果借款人达到预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贷款利率可下调;反之则上调。这种奖优罚劣的机制设计,将融资成本与企业减排成效直接挂钩,形成了持续性的激励约束。
然而,转型金融工具创新面临独特的挑战。林伯强指出,当前国际上缺乏相关标准,难以清晰界定亟待转型的项目资产中哪些属于低碳范畴,哪些属于高碳范畴;低碳转型过程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对减排主体的战略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涉及技术研发、资金支持、风险抵御等多个方面。如何在激励转型与防范虚假转型之间取得平衡,是转型金融工具创新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三、绿色金融工具创新面临的挑战
(一)标准体系不统一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首要挑战来自标准体系的不统一。尽管中国在绿色金融标准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效益项目的界定仍然存在多重标准、多头管理的局面。
从横向看,不同部门发布的项目目录存在差异,导致同一项目在不同口径下可能得到不同认定。这种标准的不统一,既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成本,也为企业利用标准差异进行监管套利提供了空间。从纵向看,绿色标准与转型标准的衔接有待加强。目前,绿色金融标准主要聚焦于已具备显著环境效益的成熟项目,对部分达标或转型过程中的中间状态缺乏清晰的界定框架。这使得金融机构在支持高碳行业转型时面临两难选择:要么按照现有绿色标准严格筛选,将大量转型需求排除在外;要么放宽标准,面临虚假转型的合规风险。
洗绿风险是标准不统一的直接后果。一些试图占据更多社会资源的企业为获取绿色资金的支持,利用金融监管的漏洞,将不具备环境效益的项目或活动标注为绿色项目。这种行为不仅导致真正具备环境效益的项目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还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和社会公信力构成威胁。
(二)信息披露不健全
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石,但目前的信息披露机制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披露内容不完整。虽然监管层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但强制披露的范围仍有限。许多企业仅披露定性描述,缺乏定量数据;仅披露正面信息,回避负面信息;仅披露当期情况,不披露历史对比和未来预测。这种选择性披露使投资者难以全面评估项目的环境绩效和潜在风险。
其次,披露标准不统一。不同机构采用不同的披露框架和指标体系,导致信息可比性差。例如,碳排放的核算口径、范围界定、折算方法存在差异,使投资者难以对不同项目进行横向比较。于孝建、洪雪玲指出,信息披露与报告的不统一,是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五维失配”的重要表现之一。此外,验证机制不完善。即使企业披露了环境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也缺乏有效验证。第三方验证市场尚处在成长阶段,机构数量不足,专业人才短缺,验证标准不一,影响了验证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缺乏可靠的验证机制,信息披露的监督功能难以有效发挥。
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绿色债券政策可能会激励企业进行策略性创新。投资者难以区分真正的绿色项目和“漂绿”项目,可能将资金配置给环境绩效不佳的主体,导致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下降。
(三)激励约束不足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商业逻辑的支撑。然而,当前许多创新工具仍高度依赖政策激励,商业可持续性面临挑战。从成本收益看,绿色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回报不确定,与传统项目相比缺乏短期财务吸引力。绿色信贷的利率优惠、绿色债券的发行成本,往往需要政策补贴或监管优惠来弥补。一旦政策支持减弱,绿色金融工具的可持续性可能受到冲击。从风险定价看,环境风险的定价能力仍有待提升。目前,金融机构对气候风险的识别、量化、定价仍处于初级阶段,难以将环境风险充分内化到融资条件中。这既可能导致对高风险项目的定价不足,也可能使低风险项目无法获得应有的融资优惠。从激励机制看,现有创新工具的约束条款往往约束力不足,这使得工具设计难以对融资主体形成实质性约束,削弱了绿色金融引导资源配置的实际效能。
(四)工具协同不足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呈现分散化特征,各类工具之间的协同性有待加强。从工具结构看,绿色信贷规模最大,但创新活跃度相对较低;绿色债券创新活跃,但规模有限;碳金融工具尚处起步阶段,市场深度不足;转型金融工具刚刚兴起,制度框架尚未成熟。这使得绿色金融体系难以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供给能力。从期限匹配看,不同工具的期限特征与项目需求存在错配。绿色信贷以中短期为主,难以满足长期期绿色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需求;绿色债券可以提供长期资金,但发行门槛较高,中小企业难以企及;绿色基金适合高风险、长周期的技术创新项目,但规模有限,引导作用有待加强。
(五)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不足
碳市场与绿色金融的有效协同,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但目前两者之间的协同机制仍不健全。从信息传导看,碳市场的价格信号尚未有效传导至绿色金融市场。碳价反映了碳减排的边际成本,本应成为绿色项目评估和绿色金融产品定价的重要基准。从产品创新看,以碳配额为基础资产的金融产品发展滞后。碳质押、碳回购等产品虽有探索,但规模有限,市场深度不足。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品尚未推出,限制了市场主体风险管理工具的选择。从主体参与看,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面临多重障碍。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不明确,影响其作为合格质押品的地位;碳市场信息披露不充分,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难度;跨部门监管协调不畅,制约了碳金融产品的创新空间。
四、促进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针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首先,统一国内绿色金融标准。整合各部门发布的绿色项目目录,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其次,推进与国际标准接轨。在借鉴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等国际框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继续深化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应用,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主流框架的兼容互认。再次,强化第三方验证机制。于孝建、洪雪玲建议,应推动第三方验证市场化建设,扩大机构数量与专业人才供给,确保验证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将验证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准入和存续期管理的重要依据,形成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
(二)强化信息披露与数据治理
信息披露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防范“漂绿”风险的关键。在披露内容上,逐步提高强制性要求。在披露标准上,推动规范化、可比性。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核算口径和方法论,明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披露要求。推动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增强信息的可比性和可用性。在数据治理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共享机制。搭建产融对接的绿色信息平台,推进绿色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环境绩效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推动绿色金融工具创新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需要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方面,完善绿色金融的财政支持和货币政策引导。保持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优化工具设计。探索将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等监管框架,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在约束方面,强化绿色金融工具的契约约束力。在风险定价方面,提升环境风险量化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工具,建立涵盖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的风险评估体系。推动将环境风险因素纳入信用评级和贷款定价,实现风险的有效内化。
(四)促进工具协同与市场生态建设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多元工具协同发力、市场生态健康发育。在工具协同方面,推动不同工具的有机组合。发挥绿色信贷和绿色再贷款等结构性工具的基石作用,通过融资倾斜和流动性支持夯实实体经济转型基础;发挥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等市场化工具的引领作用,通过资本定价和杠杆效应引导资源配置绿色化。探索信贷、债券、基金的联动模式,为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绿色项目提供全周期融资支持。在市场生态方面,培育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引导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进入绿色金融市场,为长期期绿色项目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发展绿色创投基金,培育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耐心资本。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类型,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
(五)深化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
碳市场与绿色金融的协同发展,是提升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效能的重要途径。在信息协同方面,强化碳价信号的引导作用。林伯强认为,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交易机制完善,碳价将更好地反映行业减碳成本。绿色金融应充分利用这一价格信号,将其作为项目评估、产品定价、风险管理的重要参考。在产品协同方面,推动碳金融工具创新。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为碳资产质押、碳回购、碳借贷等业务提供制度基础。在主体协同方面,引导控排企业和金融机构双向参与。推动碳市场控排企业参与绿色金融市场,利用绿色金融工具优化转型融资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产品创新、流动性提供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五、结论与展望
碳达峰目标的实现,需要绿色金融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资源配置服务。本文的分析表明,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环节:绿色信贷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流向低碳领域,绿色债券通过契约化治理将社会责任嵌入融资安排,碳金融工具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碳资产的价格发现,转型金融工具通过绩效挂钩填补高碳行业转型的资金缺口。
然而,绿色金融工具创新仍面临多重挑战:标准体系不统一导致界定难题和洗绿风险,信息披露不健全加剧信息不对称,激励约束不足影响商业可持续性,工具协同欠缺制约系统合力,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不足影响资源配置效率。这些挑战相互耦合、彼此强化,构成了绿色金融工具创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需要突破的结构性障碍。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将呈现以下趋势:一是从标准化走向精细化,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阶段的绿色项目开发差异化产品;二是从单点创新走向系统协同,强化各类工具之间的功能互补和政策配合;三是从国内实践走向国际接轨,在标准制定、产品创新、监管合作等方面深化国际合作;四是从传统金融走向数字赋能,利用金融科技提升绿色金融的识别精度、监测效率和风控能力。
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需要在效率与稳定、创新与规范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为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提供清晰的制度预期和稳定的政策环境。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需要将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纳入长期战略,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实现自身转型。对于市场主体而言,需要增强绿色发展意识,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金融体系形成良性互动。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最终目的,不是工具本身的数量增长或形式变化,而是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唯有坚守这一根本,绿色金融才能在碳达峰碳中和的伟大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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