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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Pacific Finance and Economics Review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505(P)
- ISSN:3079-9570(O)
- 期刊分类: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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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支持政策对女性就业选择的影响——北京市为例
The Impact of Fertility Support Policies on Women's Employment Choices ——A Case Study of Beijing
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新常态,“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调要“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在此背景下,“生育支持政策”与“女性就业选择”成为人口研究领域的核心议题。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1.研究背景与概念的界定
“生育支持政策”的官方界定最早见于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指为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学术界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系统阐释:黄乾与范子昂在实证研究中将其操作化为生育假、生育补贴、工作—家庭平衡计划等具体政策工具。本研究采用上述界定,将生育支持政策理解为以降低家庭生育成本、促进工作-家庭平衡为目标的多维度政策体系。
“女性就业选择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概念,涉及女性在生育前后对劳动力市场参与状态的主观决策与客观结果。颜宇从劳动参与角度,关注女性是否进入劳动力市场及其工作时间投入。张岩从分孩次视角,探讨女性在不同生育阶段对就业与生育的权衡决策。综合上述研究,本研究所指的女性就业选择,聚焦于女性在生育后对就业状态的主观调整与客观变化,包括是否继续工作、是否调整工作形式(如从全职转为兼职)、是否更换工作类型(如选择方便照顾家庭的工作)以及是否发生职业中断等一系列决策行为。
2.研究问题提出
在上述概念框架下,宏观数据揭示出一幅令人忧虑的图景:一方面,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从1990年的73%持续下降至2023年的61.3%,且较男性下降得更快;另一方面,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持续攀升,全国家庭0-17岁孩子的养育成本平均高达53.8万元。在这一背景下,一个日益凸显的现实矛盾是:尽管国家大力推行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已达4.73个,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但大量家庭依然面临“送不起”托育服务的困境,甚至出现“送了托育却不得不辞职”的悖论性现象。陈偲的研究表明,我国托育服务财政投入占GDP的比重仅约0.03%,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托育服务的“供给侧扩张”并未有效转化为家庭的“获得感提升”。
基于上述理论与实证基础,本研究聚焦于回答以下核心问题:现行的生育支持政策在多大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这些政策又如何影响家庭内部,特别是女性的就业决策?阻碍政策效能充分发挥的因素有哪些?政策效果在不同收入群体、不同家庭特征之间呈现怎样的异质性?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一)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际层面,为应对生育率持续走低和人口结构变化,许多发达国家已构建起较为系统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这些政策通常涵盖机构建设、法律保障、经济补贴、托幼服务、代际支持以及女性就业促进等多个维度,旨在缓解家庭育儿负担、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从而提升生育水平。
在政策体系方面,各国普遍设立了专门的家庭事务部门,如日本的儿童家庭局、韩国的性别平等与家庭事务部、德国的联邦家庭事务部等,负责统筹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带薪产假与育儿假、父亲陪产假、儿童津贴、托育服务补贴、税收减免等,并注重发展多样化的托幼服务模式,包括公共、私营、社区及企业办托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家庭的照料需求。
然而,政策效果在不同国家与文化背景中存在显著差异。张瀚文在梳理国外研究时进一步指出,单一政策工具效果有限,需综合运用经济支持、服务供给、时间保障与文化引导等多重手段,并注重政策之间的协同性与可持续性。此外,国外研究表明,家庭政策对女性就业的影响机制复杂:一方面,产假、育儿假和托育服务等政策有效融合了就业与育儿的责任,降低生育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过度延长产假可能加重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利地位,增加职业风险,需要配套措施予以规范。
这些国际经验表明,构建全面的生育支持体系是应对低生育挑战的重要途径,其效果受政策设计、执行力度、社会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为我国相关政策优化提供了多元参考。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回望国内,国内研究普遍认为,高昂的育儿成本是抑制生育意愿的核心因素。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在《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的‘1+N’托育服务体系”,并设定了“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的具体目标。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提出通过财政补贴降低家庭负担,但有实证研究表明,政策落地存在区域不均衡问题:一线城市托育补贴覆盖率不足50%,而三四线城市因财政能力有限,普惠托育供给严重滞后。此外,学者李建新提出,育儿成本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涉及时间成本与社会资源分配失衡,例如双职工家庭因接送托育机构产生的通勤时间成本往往被政策忽视。
同时大量研究普遍认为我国生育支持政策尚未形成系统体系,呈现“碎片化”特点。当前研究指出,当前政策仍以“生育保险”为核心,侧重于对“生”的保障,而在育儿支持、托育服务、男性参与等方面仍较为薄弱,缺乏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
(三)研究假设的提出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为本课题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仍存在可深化之处:首先,国内研究多依赖于宏观统计数据或理论推演,缺乏来自如具体托育中心等政策执行末梢的微观实证证据,导致对“政策如何具体影响家庭决策”这一机制剖析不足。其次,多数研究将家庭视为同质化整体,对政策感知、负担压力及就业响应的群体内部差异性分析不够精细,未能揭示政策效力的结构性分化。最后,对于“托育成本”与“女性就业”之间的关联,多停留在定性描述,缺乏量化关系验证和关键阈值的识别。
为填补上述研究空白,本研究基于对北京市托育中心与幼儿园家庭的微观调查数据,提出以下两个核心研究假设:
假设1(H1):生育支持政策对女性就业具有显著影响。即政策类型、覆盖程度、可及性等因素会显著改变女性在生育后的就业状态,包括是否继续工作、是否调整工作形式或中断职业。
假设2(H2):生育支持政策通过改善家庭经济状况,进而对女性就业产生正向影响。即政策通过降低托育支出、提供补贴或税收减免等方式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从而降低女性因育儿而中断职业的可能性,促进其就业稳定性。
这两个假设将在后续章节中通过描述性统计、交叉分析、卡方检验、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证检验,以期为生育支持政策的优化提供微观层面的实证支撑。
三、研究方法
(一)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女性就业稳定性(Y)
女性就业稳定性是衡量生育支持政策效果的最终结果变量。本研将女性生育后的就业状态变化作为衡量就业稳定性的操作化指标。根据就业状态由高到低的稳定性程度,将女性生育后的就业变化划分为四个层级:若生育后一直保持原状,表明就业未受明显冲击;若更换了方便照顾家庭的工作,表明女性为平衡家庭与工作做出了职业调整;若从全职变成兼职或灵活就业,表明工作时间与收入稳定性下降;若曾中止工作或离职,则表明发生了显性的职业中断。
2.核心解释变量:生育支持政策(X)
生育支持政策的界定与测量是本研究的关键。本研究将生育支持政策定义为家庭对现有政策的实际了解程度。这一操作化方式的理论依据在于:政策信息的可及性与认知广度是政策发挥效用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家庭充分知晓并理解相关政策时,政策才可能通过降低生育成本、缓解经济压力进而影响女性的就业决策。受访者知晓的政策项目越多,表明其对生育支持政策的认知越充分,间接反映了政策信息的覆盖广度与传播效果。
3.中介变量:家庭经济压力(M)
家庭经济压力是连接生育支持政策与女性就业选择的关键中介变量。本研究将“每月托育费用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作为家庭经济压力的代理变量。这一指标既反映了托育服务的经济可及性,也体现了家庭在育儿支出上的相对负担水平。比例越高,表明家庭面临的托育经济压力越大,女性越可能因权衡育儿成本与工作收益而调整就业状态。该变量的选取基于以下理论判断:托育费用是生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占家庭收入的比例直接决定了家庭在育儿与就业之间的资源分配策略,是检验生育支持政策是否真正缓解家庭经济负担的关键切入点。
4.控制变量
为准确识别生育支持政策对女性就业的净效应,排除其他混杂因素的干扰,本研究纳入以下四个控制变量,其选取依据均来自既有文献的理论与实证支持。
(1)家庭年收入(Inc):收入水平是影响家庭托育支出能力与女性就业选择的基础性变量。控制家庭年收入有助于剥离收入因素对核心变量关系的混淆效应。
(2)子女数量(Child):子女数量是衡量家庭育儿负担的重要指标。盛亦男的实证研究发现,生育子女数量每增加1人,女性的低就业质量得分显著提升,表明子女数量对女性就业具有直接的负向影响。
(3)受访者学历(Edu):学历代表女性的人力资本水平,既影响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也影响其对政策信息的获取与利用能力。
(4)受访者年龄(Age):年龄反映了女性所处的生命历程阶段与职业发展阶段。王卓与李梦鹤基于生命历程视角的研究表明,不同年龄段的育龄群体对生育支持政策的需求与反应存在显著差异,年轻女性更关注时间支持,年长女性则更关注经济支持与就业保护。因此,控制年龄变量有助于捕捉政策效应的年龄异质性。
上述控制变量的纳入,既遵循了既有研究的理论共识,也符合计量模型中“控制常见混杂因素”的基本要求,有助于提高估计结果的可信度与稳健性。
模型构建
基于前期文献梳理与实证数据分析结果,为系统检验“生育支持政策→家庭经济压力→女性就业选择”这一影响路径,本研究构建了如下理论模型,以更清晰地揭示政策的作用机制。
总效应方程:
Y=cX+γ_1 C+ε_2
总效应方程用于检验生育支持政策对女性就业稳定性的总影响,其中(X)代表生育支持政策(以政策了解程度衡量),Y代表女性就业稳定性(按生育后就业状态有序赋值),C 为控制变量向量(包括家庭年收入 (Inc)、子女数量 (Child)、受访者学历 (Edu) 和年龄 (Age)),系数c衡量政策对就业的总效应,预期 (c >0) 即政策认知越充分女性就业越稳定,γ_1为控制变量的影响系数,ε_1为随机误差项。
M=aX+γ_2 C+ε_2
中介变量方程用于检验生育支持政策对家庭经济压力的影响,其中M代表家庭经济压力,系数(a) 衡量政策对经济压力的影响,预期 (a <0) 即政策认知越充分家庭托育负担越轻, γ_2为控制变量的影响系数,ε_2为随机误差项。
直接效应方程:
Y=c'X+bM+γ_3 C+ε_3
用于同时检验政策对就业的直接效应以及经济压力的中介作用,其中系数(b)衡量在控制政策影响后经济压力对就业稳定性的影响,预期 (b <0) 即经济压力越大就业稳定性越差,系数 (c’) 衡量控制中介变量后政策对就业的直接效应,若中介效应存在则 (c') 应小于总效应(c)或不再显著,γ_3为控制变量的影响系数,ε_3为随机误差项,通过比较三个方程的系数即可验证“生育支持政策通过降低家庭经济压力进而促进女性就业稳定”这一中介路径是否成立。
综上,上述模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中介效应分析框架,旨在实证检验本研究的核心假设:生育支持政策通过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进而促进女性就业稳定。模型中各变量均扎根于本研究的问卷数据与访谈资料,使理论框架与微观实证以紧密衔接,为后续深入量化检验政策效果提供了清晰的分析路径。
四、托育经济负担与政策效果评估
(一)样本基本特征描述与分析
受访者以婴幼儿母亲为主,父亲及其他监护人占比较小。年龄分布集中于26–35岁的中青年群体,其中26岁至35岁合计占总样本数约58.6%,显示托育需求主体为育龄中青年家庭。学历方面,本科学历占比最高,其次为大专,整体呈现较高教育水平。
家庭年收入以15万–50万元的中等收入群体为主(共101人,占59.8%),15万元以下及50万元以上家庭分别占约20%。托育费用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呈现明显收入分层:低收入家庭中,超过75%的家庭托育支出占比超过20%,其中有14.3%的家庭负担比超过30%;而高收入家庭中,绝大多数托育支出占比低于10%,总体反映出托育经济压力在不同收入群体中具有显著结构性差异。
政策了解方面,“托育补贴”与“产假延长”为最广为人知的措施,但仍有部分家庭对现有政策了解不足。在政策需求上,呈现明显收入梯度差异:低收入家庭强烈呼吁“直接经济支持”;中等收入家庭更关注“降低托育成本”;高收入家庭则更重视“时间支持”与“服务质量提升”,显示政策设计需进一步精准匹配不同群体的核心诉求。
(二)不同收入家庭的托育经济压力分析
1.生育支持政策对女性就业选择的影响机制分析
| 题目 | 名称 | 每月托育费用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约为(%) | 总计 | χ2 | p | |||
|---|---|---|---|---|---|---|---|---|
| 10%以下 | 10%-20% | 20%-30% | 30%以上 | |||||
| 在生育过后,家庭中女性的就业状况是否发生变化 | 曾中止工作一段时间 | 2(6.67) | 2(2.82) | 51(94.44) | 9(64.29) | 64(37.87) | 248.674 | 0.000*** |
| 从全职变成兼职或灵活就业 | 0(0.00) | 35(49.30) | 3(5.56) | 1(7.14) | 39(23.08) | |||
| 更换了方便照顾家庭的工作 | 4(13.33) | 34(47.89) | 0(0.00) | 2(14.29) | 40(23.67) | |||
| 一直保持原状 | 24(80.00) | 0(0.00) | 0(0.00) | 2(14.29) | 26(15.38) | |||
| 总计 | 30 | 71 | 54 | 14 | 169 | |||
托育费用负担对女性职业发展的影响呈现清晰的“阈值效应”。具体来看,当托育费用占比低于家庭月收入10%时,80%的女性生育后职业发展未受影响;而费用占比一旦超过20%,女性的职业稳定性便出现断崖式下跌,其中在20%-30%区间,高达94.44%的女性(51人)曾中止工作或离职。相比之下,10%-20%负担较轻的家庭中,女性则更多选择从全职转为兼职或灵活就业或更换更方便照顾家庭的工作。
这一结果清晰表明,托育费用占比越高,女性生育后中断就业、转为兼职或更换工作的比例越高,托育费用负担的轻重对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路径影响极大,减轻托育费用压力可能是保障女性生育后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
本研究结果从微观层面印证了托育成本是影响女性职业周期稳定性的关键障碍,需纳入就业支持政策的统筹考量。同时以每月托育费用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为因变量,以女性生育后就业状况为自变量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F=188.380,df=1,167,p<0.001),该回归模型整体显著,调整后R²为0.527,意味着女性生育后就业状况这一变量能解释托育费用占比52.7%的变异。具体来看,女性生育后就业状况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728(t=-13.725,p<0.001),且共线性诊断中VIF值为1、容忍度为1,不存在共线性问题,常数项为3.539(t=35.193,p<0.001)。
这表明女性生育后就业状况与托育费用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呈显著负相关,即女性生育后就业状况越稳定(如未发生变化、仅更换方便照顾家庭的工作),托育费用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越低;反之,若女性生育后出现中止工作、转为兼职等情况,托育费用占比则会显著升高,进一步印证了女性就业状况与家庭托育经济负担之间的紧密关联。
这一“成本—决策”机制在与个体生育价值观的互动中呈现得更为复杂。参考王卓与李梦鹤基于育龄群体生育成本观与生育偏好观的精细化分类,本研究中的受访女性亦可被置于类似的解释框架下。那些因托育费用高昂而中断职业的女性,恰可对应“愿生不敢生”类型——她们本身可能具有生育意愿或已生育子女,但对孕育和养育成本的感知极高,沉重的经济压力直接转化为其职业生涯的“不可持续性”,迫使其中断工作。
此外,本研究发现不同收入家庭的政策需求呈现从“经济支持”到“时间与服务支持”的梯度差异。对于对应“愿生不敢生”型的低收入家庭而言,直接经济补贴是缓解其就业困境最迫切、最有效的政策工具。而对于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其需求已转向时间支持与服务提升,旨在帮助她们在就业与育儿之间寻求更精细的平衡。
2.政策感知与需求的群体差异分析
表2 收入与政策的卡方检验及交叉分析
| 题目 | 名称 | 5、您家庭的税前年收入范围(%) | 总计 | χ2 | p | ||||
|---|---|---|---|---|---|---|---|---|---|
| 15万元以下 | 15~30万元 | 30~50万元 | 50~100万元 | 100万元以上 | |||||
| 认为最应优先加强或改进的政策是 | 直接经济支持(提高现金补贴额度,扩大覆盖范围) | 28(66.67) | 8(15.69) | 4(8.00) | 2(9.52) | 1(20.00) | 43(25.44) | 295.436 | 0.000** |
| 降低托育成本(建设更多普惠托育机构,严格定价) | 7(16.67) | 39(76.47) | 11(22.00) | 1(4.76) | 0(0.00) | 58(34.32) | |||
| 时间支持(落实并延长父母双方育儿假) | 3(7.14) | 0(0.00) | 33(66.00) | 3(14.29) | 0(0.00) | 39(23.08) | |||
| 服务质量提升(加强机构监管,提高师资水平) | 3(7.14) | 4(7.84) | 2(4.00) | 15(71.43) | 0(0.00) | 24(14.20) | |||
| 其他 | 1(2.38) | 0(0.00) | 0(0.00) | 0(0.00) | 4(80.00) | 5(2.96) | |||
| 总计 | 42 | 51 | 50 | 21 | 5 | 169 | |||
从各收入区间的选择情况来看,年收入15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首要需求是“直接经济支持”占比66.67%;年收入15-30万元的家庭最迫切希望“降低托育成本”;年收入30-50万元的家庭则将“时间支持”(66.00%)列为优先项。
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对托育相关政策的需求重点存在明显分化,低收入家庭更关注直接经济补贴和托育成本降低,中等收入家庭侧重时间支持和托育成本控制,高收入家庭则更看重托育服务质量,政策制定需根据不同家庭收入群体的需求差异进行精准设计。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强化政策靶向性
针对政策靶向偏差与低收入家庭获得感不足的问题,改革现有“一刀切”的补贴方式,建立基于家庭收入和子女数量的动态梯度补贴标准。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定比例(如60%)的低收入家庭、多子女家庭,实行托育费用全额减免或发放高额度“托育券”,确保其托育支出占收入比控制在10%以内;二是对中等收入家庭,实行按比例补贴或税收减免,降低托育成本.此举是对《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中“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的细化,旨在增强政策的靶向性与公平性。
2.构建多元托育体系,破解时间不可及困境
针对工作—育儿时间冲突难解的问题,应着力构建“社区—企业—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首先,推广“社区嵌入式托育”,将托育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规划,支持社区利用闲置空间开设普惠性托育点,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弹性服务,实现“就近托育”。其次,鼓励企业在产业园区、大型厂区设立“用人单位办托”,政府通过场地支持、税收优惠、运营补贴等方式激励企业参与,建立“不可转让的父亲配额假”制度,确保男性承担至少1-2个月的育儿责任,从制度层面推动家庭内部分工平等。黄乾与范子昂的研究表明,工作-家庭平衡计划能通过“和谐效应”显著提升生育意愿,多元托育体系的构建正是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关键支撑。《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支持“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办托”,并“落实社区托育服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为本建议提供了政策依据。
3.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提升申领便利度
利用社区、用人单位、托育机构等多渠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政策内容和申领流程。开发并优化线上一站式申领平台,简化手续,减少家庭获取政策红利的“隐形门槛”。这符合《若干措施》中“加强社会宣传倡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工作要求,也与《北京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中“便捷化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方向相一致。
针对性别分化与男性角色缺失的深层文化障碍,需从观念倡导、制度保障、社会支持三方面推动家庭责任共担。首先,开展“父亲育儿”社会宣传运动,通过公益广告、短视频、社区讲座等形式,解构“母职捆绑”的传统叙事,倡导夫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其次,完善制度设计,将男性陪产假、育儿假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对拒不执行的企业予以处罚,同时探索将育儿假使用情况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挂钩。再次,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与星级评定,通过文化引导与制度约束双管齐下,逐步实现从“女性独撑”到“家庭共担”的转变,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二)研究展望
本研究以北京市为案例地,其政策实践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特殊性。未来研究会选取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开展跨区域比较,分析生育支持政策在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三四线城市的实施效果差异。结合不同地区的财政能力、托育服务供给现状、人口结构特征,提炼具有本土化适配性的政策方案。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生育支持政策的经验教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补贴—服务供给—文化引导”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为全国范围内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分层分类的决策参考。
总结而言,本次研究发现有效的生育支持政策必须从家庭的真实需求和面临的实质性约束出发,通过精准、多元、便利的制度设计,才能真正减轻负担、赋能女性,进而助力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国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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