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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研究

新经济研究

Journal of New Economic Studies

  • 主办单位: 
    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 
    3079-3416(P)
  • ISSN: 
    3079-9589(O)
  • 期刊分类: 
    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 
    月刊
  • 投稿量: 
    0
  • 浏览量: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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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零工经济中外卖配送员的体面劳动困境研究

Research on the Dilemma of Decent Work for Food Delivery Riders in the Digital Gig Economy

发布时间:2026-03-03
作者: 吴慧婷 :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浙江金华;
摘要: 本文基于对新就业形态中外卖配送员的现有文献,从劳动平衡理论视角分析其在“效率”“公平”与“发言权”三重维度上的失衡状态,并探讨数字零工经济中劳动权益缺失的现状以及其影响,即外卖配送员在工作中既能感知到时间自由、任务完成带来的成就感等微观体面,又因社会保障缺位、算法控制、社会歧视而陷入深刻的尊严困境。本文提出应从规制算法效率、健全社会保障、增强劳动者组织化与发言权等方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平台用工治理体系,以实现劳动权益的有效保障与体面劳动的真正落实。
Abstract: Based on a review of existing literature concerning food delivery riders within the new forms of employ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e of imbalance across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efficiency," "fairness," and "voi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bor balance theory. It explores the current lack of labor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digital gig economy and its impacts. Specifically, while food delivery riders experience micro-level aspects of decency at work, such as time flexibility and a sense of achievement from task completion, they simultaneously fall into a profound dignity dilemma due to the absence of social security, algorithmic control, and social discrimina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regulate algorithmic efficiency, improve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and enhance worker organization and voice, thereb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fairer and more sustainable governance system for platform-based employment. This aims to achieve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labor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the genuine realization of decent work.
关键词: 数字零工经济;外卖配送员;劳动权益;体面劳动
Keywords: digital gig economy; food delivery riders; labor rights and interests; decent work

引言

基于数字科技的新业态发展推动了就业形态的多样化。我国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对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并首次引入“新就业形态”这一概念,标志着劳动力市场出现新趋势,就业模式发生重大转变。外卖配送员作为新就业形态中的典型代表,在2020年1月被明确为“网约配送员”,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认定的新职业,成为我国重要就业形态。

然而,职业身份的正名并未为数字零工带来劳动权益保障和职业尊严的全面落实。数字零工经济中的外卖行业作为典型代表,其“算法管理”“去劳动关系化”等特征对传统劳动权益保障体系构成挑战。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外卖配送员体验着一种矛盾的现实:一方面外卖配送员享受着工作的自由与即时回报,另一方面,数字零工在工作过程中仍然面临存在立法滞后、社保体系不健全、劳资关系不平衡、企业社会责任感缺失等诸多问题,因劳动权益的制度性缺失而感受到的“不体面”。

国际劳工组织将体面劳动界定为“在自由、公平、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的可持续工作机会”,并明确将“权利”和“社会对话”作为其核心战略目标。政策层面,我国于2007年4月正式加入“体面劳动国别计划”,国务院2021年8月签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将“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作为2025年我国就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这意味着,公平的收入、安全的工作场所、社会保障以及表达诉求的权利,不仅是劳动权益的基本构成,更是体面劳动不可或缺的客观基石。目前,体面劳动理念与外卖配送员现实处境之间的巨大鸿沟,一种制度性承诺与现实保障脱节。

从劳动关系平衡视角出发,雇佣关系不仅是经济交换,更是一个寻求效率、公平、发言权三大目标平衡的社会制度。外卖配送员体面劳动的缺失本质上是平台用工模式中“效率”目标单极膨胀,并与“公平”“发言权”目标严重失衡的结果。本文旨在通过系统的文献综述,通过劳动关系平衡理论视角,构建一个以外卖配送员的劳动权益为核心的分析框架,剖析外卖配送员体面劳动缺乏状态的机理。

一、劳动者的“效率”“公平”与“发言权”

劳动平衡理论将劳动视为一个需要平衡三种核心价值的社会过程,即效率、公平和发言权的平衡:效率源于雇佣关系的经济价值,表现为企业的生产力、利润和竞争力。在平台经济中,它体现为算法驱动下的精准匹配、快速配送和成本优化。公平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经济与社会权利,包括公平的收入、安全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障以及不受歧视的权利。发言权确保劳动者在影响其工作的决策中拥有表达利益诉求并参与集体行动的权利。

(一)平台对劳动者效率的极致化

平台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普遍通过算法技术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精细化控制,以极致化劳动者的工作效率。例如,外卖平台普遍采用“赶工游戏”工作机制,基于计件奖励和惩罚制度给外卖配送员施加时间压力与竞争氛围,促使其为完成订单而加速工作。这种效率驱动机制在本质上是一种“数字泰勒主义”,使得外卖配送员为应对收入大幅波动的风险而采取高速冒险策略,其薪酬逻辑已从“多劳多得”的简单累积,转变为高投入、高风险的加速积累博弈。在实际配送中,外卖配送员们会竭尽全力在平台预设的游戏化包装规则下多跑单并提高配送效率,从而形成配送员劳动过程中的自我劳动现象,并且平台将接单等待等经营成本转移至劳动者。而通过提高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压缩成本并提升服务响应速度的方式,形成对劳动者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压力。此外,平台看似为从业者提供了时间最短、路程最短等路线优化方案,利用算法技术收集平台从业者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的各项信息,优化自身的算法决策指令,依据由此产生的数据量和监控劳动者的劳动状态,使得配送员陷入了平台利用算法设计的控制中。这种注重效率和隐蔽的管理逻辑,不仅加剧了外卖配送员的职业风险与健康损耗,也反映出平台在竞争中过度应用外卖配送员的人力资源。

(二)公平的失衡

劳动者的工作过程与平台劳动关系的公平性严重失衡。一方面,劳动关系被人为模糊化。平台企业通过劳务外包、众包、诱导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等“去劳动关系化”策略,规避传统雇主责任,导致劳动者陷入劳动关系认定的困境,劳动者往往因无法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使其权益陷入劳动保护盲区。另一方面,算法控制加剧了权责不对等,平台通过不透明的算法系统对劳动者的工作过程进行严密监控与支配,设定严苛的配送时间和奖惩规则,却将配送过程中的交通事故和客户差评等风险大部分转嫁给劳动者自身上,形成了“控制归平台,风险归外卖配送员”的不公平局面。再者,收入与风险错配。尽管劳动者通过高强度、高风险劳动获取计件收入,但收入缺乏收入的稳定性。郑祁等研究发现数字零工的日接单时长与其职业伤害的发生呈非线性正相关。平台通过严格的算法管理与游戏化激励不断压缩单位劳动报酬、提高劳动强度,劳动者面临巨大的风险。因其劳动关系不明,普遍被排除在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缺乏应对职业伤害和市场风险的基本安全网。此外,职业发展权与社会保障缺失。平台用工模式下的外卖配送员职业被视为过渡性职业,其临时性的特点与零工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去技能化趋势,共同限制了外卖配送员的人力资本增值与长期职业发展路径。

(三)劳动者发言权的失效

在平台经济的用工模式下,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面临权益保障的结构性困境。首先,劳动者呈现高度原子化状态,缺乏有效的组织渠道。现有研究指出,互联网的虚拟性割裂了劳动者之间的传统关联,平台用工模式“去劳动关系化”的策略,使得工会等集体劳动组织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劳动者多以孤立个体面对平台,话语权被极大削弱。其次,包含派单、定价、处罚等方面的算法决策机制存在不透明且不可协商的问题。平台通过算法进行劳动管理,但其运作机制往往具有隐蔽性,这削弱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和与平台协商的可能。第三,个体申诉机制常常形同虚设,导致劳动者维权无力。在实际运作中,平台建立的申诉渠道效用有限。例如,针对顾客的差评或配送过程中的不公处罚,外卖配送员的申诉往往难以被采纳,而商家或顾客的投诉和差评则更易影响平台的决策,这使外卖配送员在遭遇不公时可能会陷入申诉无门的困境。第四,集体行动面临重重障碍,传统工会模式难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模式。尽管有外卖配送员自发形成如线上社群等形式进行互助,但这种组织松散且面临合法性质疑,无法替代制度化的集体协商。平台用工模式在本质上排斥传统的工会组织,劳动者缺乏进行有效集体谈判的渠道与能力。最后,该群体在劳动政策制定过程中处于边缘化地位。现有劳动法律法规难以覆盖其灵活的就业形态,而平台企业既没有表现出积极的意愿,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因此,亟须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平台责任,并将劳动者对工作条件及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纳入保障范围。

二、缺乏劳动权益的影响

(一)经济的不稳定性

平台经济下的劳动者普遍面临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缺失的系统性困境。Martindale等对英国的510名平台工作者的样本研究发现,劳动者的实际每小时总薪酬较低,而且往往低于最低工资。许多平台和服务公司故意忽视外卖配送员的加班费。同时,平台从业者的社会保险参保率整体偏低,尤其是众包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常被排除在传统工伤保险体系之外,暴露出缺乏社会风险应对机制缺失等问题。在收入分配层面,数字零工在平台资本的数据垄断与算法控制下,常陷入“越努力越贫困”的异化劳动循环,导致高强度劳动未能转化为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这些问题共同加剧了平台劳动者的经济脆弱性。

(二)社会歧视与职业尊严受损

除了经济权益的缺失,外卖配送员在日常劳动中还需持续面对社会认同缺失以及职业污名化与职业尊严的侵蚀。现有研究发现,外卖配送员群体普遍遭遇显著的职业身份歧视,这种歧视不仅直接损害其精神健康,还通过降低他们的社区融入度、加剧社会孤独感而产生深远的间接影响。在具体的劳动互动中,外卖配送员在工作过程中,时常面临来自顾客、商户和保安等多方主体的不平等对待,受管理规则限制,他们也被普遍禁止进入部分住宅小区与商圈中。在社会氛围方面,外卖配送员常被顾客乃至更广泛的社会舆论中被简单符号化为“低技能、低地位”的体力劳动者,这种刻板印象导致劳动者在公共领域的发声权力被压制,作为话语客体时可以被随意评判、作为话语主体时又难以发声,从而陷入一种结构性的失语困境。此外,由平台算法规则与顾客评价系统共同构筑对外卖配送员的单向度的控制结构,使得外卖配送员在配送服务链条中处于绝对弱势。他们的申诉与解释往往难以被系统采纳,而消费者的任何投诉却能迅速且直接地转化为对其收入的扣罚或评级的下调,这进一步固化了其被动、从属的地位。外卖员在体力劳动之外还承受着情绪劳动的剥削进一步深化了劳动过程的影响,也强化了这一评价体系对外卖员情绪的影响程度,忽视这一过程中员工情绪的疏导和正向引导也可能导致员工情绪削弱。这种劳动者、顾客与平台之间持续存在的权利不对等与日常性的身份贬损,不仅不断削弱外卖配送员对自身工作的职业认同,更深刻地加剧了他们劳动尊严受损与主体性丧失的生存困境,使其难以在劳动中获得应有的尊重与价值感。

三、劳动者劳动权益与体面劳动的重构路径

从劳动关系平衡理论视角上看,平台企业只注重效率和利益,忽视公平与发言权,不利于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形成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平台经济的长远和健康发展。

(一)规制“效率”,注入“公平”

效率不能以牺牲基本公平为代价,平台算法的优化必须嵌入公平性的刚性约束,推动平台经济的运行逻辑从效率绝对优先转向效率与公平并重。首先,应通过立法与监管手段,对核心的劳动管理算法进行系统性的规制,必须实现平台经济用工中的算法透明,并让劳动者参与算法规则的制订,以对抗这种“黑箱”操作。这包括要求平台公开其派单、定价和奖惩等关键算法的基本原理与运行规则,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算法审计,确保其符合基本的劳动伦理与公平原则。同时,需适用算法取中、实现算法透明、发挥算法伦理以遏制平台不断加深算法管理的严格性从而对外卖配送员配送时间的无限压缩,防止其陷入以安全换取效率的恶性循环。其次,在经济权益方面,需要建立更为精细和人性化的劳动定价与保障机制。这不仅是设定合理的最低服务单价以保障基础收入,更在于认可外卖配送员劳动过程中各类隐形付出的价值。例如,应将外卖配送员处于平台接单系统内、随时准备响应的待命时间纳入工资对价的计算单位范畴内,从而补偿其被束缚的劳动机会成本与身心耗竭。最后,必须打破传统社会保障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刚性捆绑,进行制度创新。可以探索建立以“单次劳务给付行为”为保障基点的新型职业伤害保险制度,通过“从业人员-行业”的社会化统筹模式,强制平台按单缴费,从而为所有从业者提供稳定、可及的职业风险防护网,从根本上解决外卖配送员在工作中“伤不起”的后顾之忧。

(二)赋能“发言权”,制衡“效率”

在平台主导的单向管控下,外卖配送员缺乏有效的集体发声渠道,其权益容易被忽视。因此,必须着力于提升劳动者的组织化程度与议价能力。在平台内部,应建立制度化的民主反馈机制,保障劳动者对直接影响其工作的平台规则享有知情权与参与权。平台规则在性质上等同于传统的雇主规章制度,与劳动者利益密切相关,劳动者以适当方式参与其制定,这是行使集体权利的重要体现。在外部,则应支持行业性劳动者组织的建设。研究发现,外卖配送员的“自组织”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工会缺位,提供互助与维权支持,应通过政策引导使其合法化、规范化。在数字经济时代,组织需从控制思维转向合作思维,构建基于互利、制度、合法性与话语权的伙伴关系。开创多方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模式。破解系统失衡需要超越传统的双边博弈,寻求政府、平台与劳动者三方力量良性互动的治理新格局。这要求政府履行好监管与仲裁职责,通过完善劳动基准制度和加强平台企业反垄断监管,设定公平竞争的底线。平台企业则需要转变将外卖配送员视为成本要素的观念,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例如平台企业可以参与构建“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业伤害保障共担机制。最终,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社会对话机制,将三方纳入共同的治理框架中,才能实现“效率、公平与发言权”的再平衡,引导平台经济走向包容、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通过整合外卖配送员的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揭示了数字零工经济中劳动权益缺失和体面劳动的悬置状态,即劳动者虽能在微观层面感知到工作的价值与尊严,却因劳动权益的制度性缺失而无法获得持续、稳定的体面感。平台管理者不应仅将外卖配送员视为算法管理的对象,而应关注其作为完整的人的需求与尊严。管理实践需要超越对“效率”的单一追求,转而关注外卖配送员对公平报酬、安全环境、合理工时、社会尊重乃至职业发展的切实需要。平台有责任在技术设计与制度安排中,植入对人本的关怀,推动管理模式从向支持与赋能演进。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探讨体面劳动的影响机制。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构建包含劳动权益保障、算法治理优化与社会认同重塑在内的综合治理体系。政府应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管,确立权益保护的底线与标准;平台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将公平、透明、人性化嵌入技术系统与管理制度;社会公众、媒体与社区则应共同努力,打破职业偏见,塑造尊重平凡劳动、崇尚劳动尊严的文化氛围,让每一位依靠合法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者,都能真正享有不被“悬置”的、完整的职业尊严,促进外卖配送员职业体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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