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创新与实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novation and Practice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599(P)
- ISSN:3080-0803(O)
- 期刊分类:教育科学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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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立”结合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
Combining "Breaking" and "Establishing" to Construct an Educational Evaluation System in the New Era
引言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高屋建瓴,绘制了新时代中国教育评价改革的蓝图,有利于指明教育评价改革方向,凝聚改革创新共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铺平道路。指挥棒功能在教育实践中由评价体系承担着。既有研究与改革实践表明,在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进程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占据着基础性、先导性与全局性的战略地位。然而,当前改革的深化面临着三大相互交织的现实困境,它们分别植根于价值观念、操作实践与主体结构三个层面,共同构成了制约新型教育评价体系构建的关键瓶颈。在价值观念层面,传统教育观念的路径依赖依然强大,导致评价实践中功利主义与短视化倾向盛行,偏离了育人本质;在操作实践层面,评价内容选取的片面性与评价方法运用的单一化问题突出,难以全面、客观地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发展潜能;在主体结构层面,评价主体的参与机制尚不健全,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效应缺失,形成了“主体虚位”与“协同失灵”的结构性障碍。
一、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三“破”之处
(一)“破”传统观念的功利化和短视化的倾向
在我国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功利主义文化传统影响深远,已内化为某种社会集体无意识,深植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以“学而优则仕”为代表的,将教育工具化的思想,在长期社会演化中,逐渐固化为一种较为单一的社会成功评价标准,影响着评价主体的价值预设与认知框架。当评价结果与个体的社会地位、资源获取等切身利益形成高度捆绑时,便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内在驱动力,诱使甚至迫使评价行为聚焦于分数、学历等可量化的显性指标,从而遮蔽了对个体健全人格、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更为核心的、长远的素养发展的关注。更为严峻的是,功利主义与“讲究名分之尊卑,重视等级之序列”的等级观念,以及“唯眼前之利为先,视当下为要”的短视化思维相互交织、彼此强化,共同构成了一张观念的桎梏之网,紧紧束缚着人们的社会心理意识,并具体化为评价实践中的行为偏差。这种文化惯性,对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构成了深层次的观念性障碍。因此,若要实现教育评价的范式转换,其逻辑前提必然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亟待系统性地破除这些传统观念的功利化、短视化倾向,为构建科学、人本的教育评价新生态扫清思想障碍。
(二)“破”评价内容上的以偏概全以及评价方法上的简单粗暴
片面性特征在现行评价内容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具体表现为:学生群体被过度关注而教师群体遭到忽视的现象普遍存在;结果导向型评估占据主导地位而过程性考察流于形式;认知维度指标受到重视但非认知因素鲜少涉及。学生群体始终是评价关注的焦点,其学业表现与行为规范被置于放大镜下细致考察,而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导者,其专业发展、教学效能与育人成果却长期处于评价视野的边缘地带,这种单向度的评价取向难以支撑教育生态的整体优化。现行体系过度青睐结果导向的终结性评估,直接导致了形成性评价的功能性缺位,使得能及时提供反馈、促进持续改进的发展性评价往往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嵌入教学常态。认知维度指标如学科知识与思维能力受到高度重视,而学习动机、合作精神、创新意识等关键的非认知因素却鲜少被纳入评价范畴。与此同时,在当前以教师为主导的评价模式下,学生自我反思与自主评价机制的培育尚显不足。这种对学习者主体性关注的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活动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也限制了学生元认知能力的有效发展。此类现象反映出当前教育评价体系在结构设计与实践方法层面仍有优化空间,亟待探索更加均衡、科学、多维的评价路径。
(三)“破”评价主体的缺位以及评价主体协同机制的缺失
当前教育评价改革深水区的核心矛盾,集中体现在两个亟待“破”除的壁垒上:一是评价主体的功能性缺位,二是主体间协同机制的系统性缺失,这使得本应形成合力的教育评价生态陷入了“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困境。理论上,教育评价涉及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及社会等五类核心主体,但在实践中,主体的“在场”并不等同于“在位”。政府的角色更多侧重于政策引导与效果检验,在过程支持与精细化服务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学校则常常陷入应对各类评估的事务性工作中,其作为育人主体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教师被简化为数据的“生产者”,其专业判断力与话语权缺位;学生长期处于被评价的客体地位,其参与权与反思权缺位;而社会力量则多以旁观者姿态出现,其建设性参与与监督渠道缺位。这种深层次的功能性缺位,导致各方因价值理念、行为目标、利益诉求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摩擦与内耗,最终造成了评价的整体性与系统性撕裂,出现了“都是主体、都不担责”的现象。更为严峻的是,这种功能性缺位直接导致了主体间协同机制的系统性缺失,五个主体之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交流与协作,彼此形成了信息孤岛与评价壁垒。政府的政策意图难以精准传导至教学一线,学校的实践困境也无法及时反馈给决策层;教师的评价方法无法得到学生的有效互动与社会的充分理解;社会的期待与评价标准又常常与教育内在规律相脱节。这种割裂状态使得评价改革难以形成闭环,缺少一个强有力的集成机制来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对新时期的教育评估制度进行系统性研究、专业化组织和常态化监督。因此,我们正站在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上,急需构建一个能够整合多元诉求、凝聚改革共识、实现高效联动的协同机制,真正打破壁垒,让教育评价回归其促进发展的本源价值。
二、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三“立”之处
(一)“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价值导向
在破除积弊之后,教育评价改革的首要任务便是“立”起根本的价值航标,即重申育人本质在教育工作中应当居于首要位置这一基本理念。教育的终极目标绝非制造冰冷的考试机器,而是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因此,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方向问题必须得到明确——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价值导向由此得以凸显。这一导向要求我们必须超越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将学生的品德修养、理想信念、身心健康与审美情趣置于评价的核心位置。然而,长期以来,“唯分数论”的片面评价指挥棒,导致教育过程出现了严重的功利化倾向,“唯分数论”的片面倾向必须扭转,“见分不见人”的异化现象亟待改变。这种异化不仅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创新精神,更可能催生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背离了教育的初心。评价体系是教育发展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因此,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应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必须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改革总的主要原则,让评价真正回归育人本位,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二)“立”五育并举,科学评价的探索路径
在确立了立德树人的价值导向后,必须“立”起实现这一目标的实践路径,即探索“五育并举”背景下的科学评价新范式。这一路径的核心,在于深刻认识到教育评价所指向的,应当是学生内在素质层面的提升发展。传统的评价方式往往偏重于智育的量化考核,而对德育的品行养成、体育的健康习惯、美育的审美素养以及劳育的实践精神,则缺乏有效的衡量手段。这恰恰印证了本质上而言,教育活动体现着人与人之间、心灵与心灵之间以及生命与生命之间的互动性特征,具有长期持续、复杂多元和创造生成等典型属性。正因如此,人的理想追求、情感体验、动机形成、兴趣培养以及个性塑造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外在行为表现与可量化分数难以对其进行全面衡量。为此,我们的探索路径必须清晰而坚定。实例表明,结果评价的持续改进需要坚持推进,以确保基础知识的扎实掌握;但更为关键的是,过程评价的强化实施应当得到重视,通过观察、记录、访谈等方式捕捉学生成长的轨迹;同时,综合评价体系的健全完善亦需同步开展,将定量与定性、终结性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为每个学生描绘出立体的、发展的成长画像。由此可见,教育评价的科学程度、专业水平与客观性质需要逐步提升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要求的实现方能得以有效推进。
(三)“立”多元共治,协同育人的评价体系
有专家提出要系统构建政府、学校与社会的三元主体参与的教育评价协同机制。教育评价改革需要探索政府、学校与社会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积极制定政策、学校积极执行政策、社会积极评价反馈政策的机制,实现政府主导评价、学校自主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评价和民众监督评价的良好局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实施中,协同发展机制的构建需要五大评价主体共同参与。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尤为关键,组织者角色应当被重点强化,协调与督促工作的开展亦需着力推进。方案的实施效能,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的治理格局。在此格局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履行至关重要。为构建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的治理格局,学校与教师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执行者,必须扮演好“先行先试”的探索者与“创新实践”的推动者角色,将评价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教学行为与育人实践。在此过程中,学生群体需从被评价的客体转变为评价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在主动践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念的同时,承担起协同参与者、主动实践者和反馈建言者的三重角色,以实现评价中的主体性回归。而在此体系之外,社会力量作为外部支持系统与监督主体,其功能定位则在于重构并优化社会评价标准,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评价服务,从而发挥评价生态的营造者、独立的第三方评价者与专业智库的多维功能。倡导多元主体参与,凝聚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的合力。
三、结语
总而言之,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作为一项繁复且精密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既要勇于“破除”旧有框架,更要积极“构建”新体系,“破”是为了更稳健地“立”。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遵循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与人才成长的自然法则,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德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此为导向,方能有效扭转当前教育领域中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同时,需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全面育人方针,不断探索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从而跳出评价内容片面化、评价手段单一化的窠臼。此外,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运作的教育评价机制,也是破解当前评价主体缺位、协同机制不健全问题的关键所在。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重塑,本质上是一场“破旧”与“立新”的协同变革。任何单方面的突进都可能导致改革的失衡与失效。唯有将破除积弊的勇气与建立新规的智慧紧密结合,将解构的批判性与建构的前瞻性协同并进,方能确保教育评价改革行稳致远,最终成功构建起一个能够回应时代呼唤、体现中国特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新格局。
参考文献:
- [1] 刘振天.破立结合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12-07(008).
- [2] 刘磊, 宫龙江. “回归本体”的高校学术评价——基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思考[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42(36):3-7.
- [3] 王青青, 季卫兵.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化进路探析[J]. 高教论坛,2022(01):71-76.
- [4] 金东贤, 刘新成,何蕊. 学校德育评价改革的若干问题——基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思考[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21,41(10):19-24.
- [5] 檀慧玲, 王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几个关键问题[J]. 中国考试,2021(08):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