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科研论坛
Asia-Pacific Research Forum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45(P)
- ISSN:3079-9945(O)
- 期刊分类:人文社科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4
- 浏览量:672
相关文章
暂无数据
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村落保护路径探究——以福建省屏南县龙潭村为例
Exploration of the Integration Path of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and Cultural-Tourism Development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 Taking Longtan Village, Pingnan County, Fuji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而提出的国家战略。这一战略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福建依山傍水,历史和文化底蕴深厚,保留着大批较为完整的传统村落,承载着八闽儿女的浓浓乡愁。其中,屏南县传统古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其在古村保护发展中走在全国前列,成为福建省古村落保护的一个典型代表。本文以闽东屏南县传统古村落龙潭村为例,旨在总结龙潭乡村“旅游+产业融合”的成功模式,为其他传统古村落的振兴和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1 文献综述
传统村落作为中国独有的文化概念,在国际语境中并无完全对应的表述。国内学界围绕这一议题已开展大量研究,形成了丰硕成果,研究范畴主要涵盖传统村落保护的价值意义、核心准则、实施主体、具体内容及实践路径等关键维度。在保护价值层面,学者孙克勤等人指出,传统村落不仅是我国文化遗产体系中的珍贵组成部分,更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其被视作“民间文化生态的活态博物馆”与“乡村历史文化的鲜活化石”,是传承和彰显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载体与重要符号,凸显了保护工作的不可替代性。关于保护准则,学者王小明提出,传统村落保护需立足各村独特的文化基因、自然生态与民族习俗,核心在于坚守真实性、完整性与多样性原则,同时兼顾合理开发与永续利用,避免因保护而割裂村落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也防止过度开发对村落原真性的破坏。在保护主体的探讨上,童成林认为以政府为主导推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重点在于构建科学的村域保护格局、推动村落环境更新,并切实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发挥政府在资源统筹与政策保障中的核心作用;陈振华等学者通过研究台湾地区传统村落保护模式,提出应规避政府“霸权式”管理,转而培育乡村社区自主发展能力,构建以民间团体为核心的运营模式,强化本土主体的参与性;姜勇则强调在传承传统村落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建立村民参与经营管理的机制,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提升村民经济收入,让村民成为保护工作的直接受益者与主动参与者,激发保护的内生动力。在保护内容方面,周乾松提出了系统性建议:一是加强传统村落的申报与定级工作,明确保护对象的层级与范围;二是推行分类保护与分级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价值的村落制定差异化保护策略;三是加快出台传统村落保护专项法规,为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地,最终确保保护成果惠及全体村民,实现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协同推进。在保护方法的研究中,冯骥才指出当前传统村落保护主要存在四种典型形式,即分区保护形式、居民博物馆形式、景观保护形式与原生态保护形式。他进一步提出,保护工作需引入专家参与指导,推动传统村落与现代化发展相适配;应倡导以“生产生活利用”替代单纯的“商业开发”,维持村落的活态属性;同时需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提升村民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为保护工作奠定群众基础。此外,他特别强调,各村落的保护形式需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保留村落自身的文化个性,避免“千村一面”的保护误区。
2 龙潭村村落保护与文旅发展成效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屏南县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活化视为区域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尤其针对龙潭村这一典型古村落,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协作机制,探索出一条“保护为基、活化赋能”的可持续路径。龙潭村在实践中构建起“党委政府+艺术家+村民+互联网”的多元协同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以政府的政策引导为保障、艺术家的文化创意为引擎、村民的主体参与为根基、互联网的传播优势为纽带,既守住了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与文化内核,又通过文创产业与乡村旅游的深度融合激活了乡村内生动力,最终实现了古建筑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人口回流集聚与乡村经济多元化的多重目标。
2.1 政府牵头:构建政策与资金的双重保障体系
作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主导力量,屏南县政府始终将龙潭村的活化工作纳入区域乡村振兴整体规划,通过“顶层设计+资源统筹”为项目落地提供坚实支撑。在政策层面,县政府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不仅明确了“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核心原则,还细化了古建筑修缮标准、生态保护红线、产业发展导向等具体要求。
2.2 艺术家助力: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
龙潭村虽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与自然景观资源,但在活化初期面临“资源沉睡”的困境——传统民俗、古建技艺、非遗项目四平戏等文化元素缺乏现代呈现形式,难以形成对游客的吸引力。为此,屏南县政府主动对接省内外艺术院校与文创团队,邀请艺术家驻村开展创作与实践。艺术家们通过深度调研龙潭村的历史沿革、民俗风情与建筑特色,将在地文化元素与现代审美需求相结合,实现了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例如,以龙潭村传统木雕工艺为灵感,开发出木雕挂件、茶具等文创产品;将村内流传的民间故事改编为沉浸式情景剧,在古戏台定期上演,让游客直观感受村落文化,不仅为村落吸引了大量艺术爱好者与媒体关注,提升了龙潭村的品牌知名度,更带动了当地村民对本土文化的重新认知,为后续文化传承奠定了基础。
2.3 村民参与:筑牢增收致富与村落治理的主体根基
在龙潭村的实践中,屏南县政府始终坚持“村民主体”理念,通过政策引导与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村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受益者”。在产业参与方面,村民依托自身房屋与土地资源,在政府与艺术家的指导下开展特色经营:部分村民将自家闲置的古民居配备现代化卫浴设施,既满足游客对舒适住宿的需求,又展现了龙潭村的生活文化;另有村民利用村内溪流、竹林等自然景观,打造“生态农耕体验园”,实现“体验式消费”。这些举措不仅让龙潭村形成了“古建观光+非遗体验+生态休闲”的多元旅游业态,更直接为村民创造了就业岗位。
2.4互联网推广:拓宽乡村旅游市场的传播边界
在信息化时代,传统的“口碑传播”已难以满足乡村旅游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屏南县敏锐把握互联网传播优势,将龙潭村的推广与新媒体平台相结合,构建起“线上引流+线下转化”的营销体系。在自媒体运营方面,县政府组建专业宣传团队,在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平台通过短视频、图文等形式展示村落的四季风光、民俗活动与文创产品——例如,拍摄“龙潭村雪景下的古桥”“秋天的龙潭村”等短视频,凭借原生态的乡村画面与温情的生活场景,单条视频最高播放量超500万,吸引了大量来自福州、温州、上海等周边城市的游客关注。同时,政府还邀请旅游博主、网红达人前来龙潭村体验打卡,通过KOL的影响力扩大村落知名度。
3发展问题及建议
3.1保护与活化进展不平衡
为了使保护工作更加全面,应组织专业团队对各村落进行细致的现场调研和历史资料收集,评估其历史价值、文化特色、建筑风貌、生态环境以及现状条件等。根据评估结果,将村落分为不同等级和类型,如重点保护型、活化利用型、综合提升型等。针对不同类型和等级的村落,制定差异化的保护与活化策略。例如,对于重点保护型村落,应严格控制建设活动,保持原有风貌和格局;对于活化利用型村落,可以鼓励村民和外来投资者参与文化创意产业、乡村旅游等项目的开发;对于综合提升型村落,则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环境整治和设施提升。
3.2产业结构不够多元化
屏南村旅游业产业发达,但主要依赖于观光游览,缺乏深度和多元化的旅游产品。文化创意产业也主要集中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如艺术教育和艺术创作,而未能广泛拓展到其他相关领域,如手工艺品制作、农产品深加工等。这限制了屏南县传统村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村民收入的多元化。
开发特色旅游线路,根据各村落的地理位置、自然景观、文化资源等特点,设计多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线路。例如,可以开发一条串联多个古村落的徒步线路,让游客在徒步过程中体验不同村落的风土人情;或者开发一条以生态体验为主题的线路,让游客近距离接触自然,了解当地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成效。丰富旅游产品种类。除了传统的观光游,还可以开发文化研学游、民俗体验游、农业观光游等多种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如完善交通网络、提升住宿条件、改善公共卫生设施等。同时,培训一批专业的导游和讲解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3.3 村民参与度和积极性不足
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技能或激励机制,部分村民而未能充分参与到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中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效果和可持续性。注重提升村民参与度和积极性。
加强村民自治,成立自治组织。鼓励村民自发成立村落保护与发展自治组织,如村民理事会、乡村旅游合作社等,负责村落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决策。通过自治组织,村民可以更加直接地参与到村落的规划和建设中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保障村民权益,在自治组织的运作过程中,要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例如,定期召开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村落的重要事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村落的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信息;设立监督小组,对自治组织的运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结语
龙潭村的保护与活化实践,为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村落发展提供了可参考的范式。其“多元协同”模式既守住了传统村落的文化根脉与生态本底,又通过文创与旅游融合激活了经济活力,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双赢。但屏南县部分村落仍面临的保护失衡、产业单一等问题,也揭示传统村落活化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未来传统村落保护应始终坚持“村民主体”核心,以文化传承为魂、产业创新为翼,在多元主体协同下实现生态、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真正让传统村落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与鲜活样本。
参考文献:
-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8-02-05(001).
- [2] 王洁群.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以山东烟台地区为例[J].中国商论,2019(14):198-200.
- [3] 孙克勤.北京门头沟区古村落遗产资源保护与开发[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9,28(04):72-76.
- [4] 王小明.传统村落价值认定与整体性保护的实践和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4(02):156-160.
- [5] 童成林.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策略探讨[J].建筑与文化,2014(02):109-110.
- [6] 姜勇.浅谈满族传统村落调查与保护的急迫性——以辽宁省新宾县为例[J].小说评论,2013(S1):348-350.
- [7] 周乾松.城镇化过程中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对策[J].城乡建设,2014(08):6-13+4.
- [8] 冯骥才.保护古村落是当前文化抢救的重中之重[J].政协天地,2009(11):1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