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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海洋经济与生态健康协同发展研究——基于生态赤字视角
Research 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Marine Economy and Ecological Health in the Beibu Gulf, Guangxi —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Deficit
引言
在全球海洋治理加速转型的大背景下,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协同发展成为全新范式。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列为核心目标,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生态保护作为海洋经济发展前提。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十五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向。
2024年,广西海洋生产总值达2580.9亿元,比上年增长5.8%,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为9.0%,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高达12.3%。海洋经济已成为拉动广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蓝色引擎”。然而,在海洋经济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北部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面临多重压力:2024年全区近岸海域一类和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92.9%,比2023年下降1.6个百分点;茅尾海中部海域、龙门海域等局部区域水质已降至第四类。海洋经济与生态健康之间的张力日益凸显。
海洋经济与生态健康的协调发展研究不断深化,运用耦合协调度、PVAR模型揭示复杂态势。李福柱子等发现海洋经济-社会-生态系统耦合协调度上升但存在结构性障碍。倪冉等指出海洋生态安全指数优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但整体耦合协调处于拮抗或磨合阶段。北部湾地区因粗放型增长和生态基础设施薄弱导致耦合协调度较低。马文婷、侯宇恒等提出探索蓝碳经济与海洋生态文明协同、构建气候适应型陆海统筹治理体系等策略,作为释放潜力的关键举措。
现有研究已在海洋经济与生态健康协同关系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却鲜有研究专门从生态赤字这一具体视角出发系统性构建协同发展框架。本研究旨在填补上述空白,以生态赤字为核心视角,深入剖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海洋经济与生态健康协同发展的关键瓶颈,结合“三生空间”理论,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互馈协同发展路径。
一、协同发展的关键瓶颈
(一)产业布局与生态空间的矛盾
北部湾经济区拥有占全国8.9%的海岸线,具备发展向海经济的天然区位优势。然而,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部分沿海产业布局存在科学性不足的问题,对近海生态系统构成系统性威胁。
北部湾经济区临海产业布局与生态空间重叠是一个长期存在且复杂的问题。广西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且近海与海岸湿地资源仅分布于北海市、防城港市和钦州市,面积分别达145926公顷、59853公顷和53206公顷。滨海湿地不仅是众多候鸟的栖息地和繁殖地,还具备调节气候和净化水质等重要生态功能。然而,北部湾经济区的许多临港工业与滨海湿地生态空间存在明显重叠,这对近海及海岸湿地的生态状况造成负面效应。北海市林业局的调查数据显示,近十年来,北海铁山港区域由于临港工业建设等原因,滨海湿地面积减少了约150公顷。港区的工厂与道路建设破坏了湿地的水系连通性,工业排放更是污染了湿地的水体和土壤,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损害。
钦州港作为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港口,布局了大量石化产业项目。这些项目与海洋生态空间紧密相邻,带来了两方面的不利影响:其一,产业的建设 and 运营必然会占用一定的海岸线和海域空间,导致红树林保护区等海洋生态空间被挤占。其二,石化产业产生的废水、废气排放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直接影响了红树林的生长以及海洋生物的生存。2024年,钦州市茅尾海中部海域(GX06站位)和龙门海域(GX07站位)水质均为第四类,超标因子均为活性磷酸盐,反映出临港工业对近海环境的显著影响。
(二)产业结构失衡与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的矛盾
| 海洋产业类型 | 2025年增加值(亿) | 2025年增加值占比 | |
|---|---|---|---|
| 传统海洋产业 | 海洋旅游业 | 483.5 | 39.0% |
| 海洋渔业 | 239.1 | 19.3% | |
| 海洋交通运输业 | 169.5 | 13.7% | |
| 海洋工程建筑业 | 164.9 | 13.3% | |
| 新兴海洋产业 |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 8.6 | 0.7% |
| 海洋电力业 | 23.9 | 1.9% | |
| 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 | 6.5 | 0.5% | |
| 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 | 6.4 | 0.5% | |
广西的海洋产业呈现出传统产业占主导,新兴产业薄弱的显著分化态势。2025年数据显示,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传统海洋产业占全部海洋产业增加值的比重高达85.3%,分别为39.0%、19.3%、13.7%、13.3%。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电力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药业等新兴产业的增加值都在1.9%以下,最低达0.5%。传统海洋产业对海洋资源的依赖度极高,且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荷极大。在海洋经济发展进程中,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在规模和增速上存在显著的产业结构性失衡,导致生态风险抵御能力弱化。
广西北部湾的旅游业呈现生态负外部性。近年来,北部湾海洋旅游业蓬勃发展,北部湾邮轮始发港正式开港运营,布氏鲸“鲸现涠洲”成为“打卡”美景,防城港沿边口岸出入境人数跃居全国首位,沿海地区接待旅游人数约达1.56亿人次。然而,海洋旅游的繁荣背后是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旅游活动的无序大规模开展产生的大量废弃物、旅游船舶的高频次进出所排放的含油污水等,对海洋生态系统构成了复合型污染威胁。这些污染物不仅会导致海水富营养化增加赤潮发生频率、水质恶化,还可能破坏海洋生物的栖息地,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衍。
广西北部湾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受到严重威胁。2025年海洋渔业在海洋产业增加值中占据重要位置,初步核算为239.1亿元,增速19.3%,是推动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级。海洋渔业是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开展捕捞、养殖、加工及配套服务的资源型产业体系,对海洋渔业资源具有极大的依赖性。长期高强度的捕捞压力,使得北部湾渔业种群规模不断缩小,整体呈现出衰退状态;还存在由于局部养殖密度过高、养殖尾水未经处理入海,导致水体中营养物过载,引发海水富营养化等问题,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造成系统性压力。
(三)海洋科技发展水平与生态保护需求的矛盾
广西北部湾海洋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学技术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排污治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等。而北部湾经济区的海洋科技水平较低。2019年至2023年,广西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均低于0.9%,排名国内省份后列,而2024年全国R&D经费投入强度已达2.69%,广西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超过1.8个百分点。具体到海洋领域,2025年广西海洋科研教育增加值151.8亿元,仅占海洋生产总值的5.64%,科研投入强度明显不足。
环境执法监测技术对外依存度高。2025年11月3日,钦州市生态环境局为满足2025年环境执法需求,拟向社会公开采购水、环境空气、土壤、固体废物、机动车尾气监测、水质荧光指纹溯源分析等相关项目的环境监测服务。往年,钦州该局在环境监测相关设备、污染监测服务等方面存在长期的对外采购现象。这些举措虽然能缓解短期内监测技术的短板,但暴露了两大深层矛盾:第一,环境监测技术的内生动力不足。长期依赖第三方技术服务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地区对环境执法监测技术的自主研发动力,导致技术迭代滞后于现实需要。第二,政府生态治理财政压力大。服务与设备购买需要花费大量的生态经费,在原本不充裕的经费基础上挤占了污染修复、生态补偿等核心治理环节的资金空间,进一步加剧了环境治理的资金困难。
(四)跨区域管理与协同发展要求的矛盾
北部湾经济区涉及多个省级行政区(广西、广东、海南)与市级政府(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等等),在海洋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方面存在跨区域协调的难度。第一,各省市政府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决策具有相对独立性,缺乏统一的顶级协调机制,难以形成治理合力;第二,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需要多个不同部门联合工作,如环保部、林业部、海洋渔业部门等等。但部门与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在职责与管理上存在职权交叉、相互推诿的问题,极大地降低了生态问题的治理效率;第三,缺乏完善的生态责任共担机制。生态保护关系到成本和成效,治理成效会惠及全区域,而成本往往无法实现全区域共同承担。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对如何公平分摊生态保护的成本,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与说明。导致有的受益地区可能未能充分承担应有的责任,造成承担较多生态保护任务的地区利益受损,降低了跨区域生态协同治理的积极性;第四,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多针对行政区域内部而制定,在污染追责、跨区域生态保护等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生态赤字视角下“三生空间”互馈协同机理
生态赤字(Ecological Deficit)是生态足迹研究框架中的核心测度指标,指区域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 EF)超出生态承载力(Ecological Capacity, EC)的差额部分,计算公式为 ED = EF - EC(或 ED = EC - EF,取决于符号约定)。当ED > 0(或差额小于零)时,表明区域人类负荷超过其生态容量,地区发展模式处于相对不可持续状态,其不可持续的程度用生态赤字来衡量;反之则为生态盈余。该概念由Wackernagel和Rees于1996年提出,用以计量人地系统间自然资本的供需缺口。
在海洋经济与生态健康协同发展的进程中,人类活动及其主观能动性扮演着关键角色。“三生空间”理论是指人类生产、生活、生态三类行为活动相互交织形成的复杂系统,能很好地将人类活动与行为融入到模型研究框架中。基于北部湾经济区设计的“三生空间”是一个极具系统性与实用性的有机整体,在宏观层面,“三生空间”致力于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大领域的协调发展;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三生空间”聚焦于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问题。“三生空间”内各要素可动态调整以适应发展需求与环境变化,形成具有反馈调节功能的有机系统。该框架能够全面、动态地研判北部湾经济区生态赤字的演变趋势,推动其向生态盈余转化,为实现两者的协调共进提供更为有效且具操作性的路径。
北部湾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之间具有正向互馈作用。海洋经济的发展为海洋生态修复提供内生动力。同时,海洋生态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正向支撑作用,为海洋经济的发展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实现生态赤字的消减与生态盈余的累积。北部湾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之间也具有负向互斥作用。随着海洋经济规模持续扩张,当开发强度突破海洋生态系统的承载阈值时,资源过度消耗与污染累积效应将形成叠加冲击,海洋生态便会不断恶化。长此以往,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被打破。
海洋经济与生态的互馈协同机理,揭示了两者之间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命运共同体,负向互馈是系统内在的、在缺乏管控的自发趋势下,最终导致生态系统的崩溃;而正向反馈则是需要人类有意识地干预才能达到理想状态,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赤字视角揭示了要实现从“负向反馈”向“正向互馈”的转变,关键在于需要通过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制度创新等,扭转负向循环,增强正向循环,最终走上经海和谐、可持续的蓝色发展道路。
三、互馈协同发展具体对策
(一)增强正反馈效应
1. 海洋产业结构升级与资源生态友好型开发
生态赤字的根源在于产业结构的低值化与资源依赖型特征。当海洋经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型产业时,生态足迹增速必然超过生态承载力提升速度,导致生态赤字持续扩大。推动产业结构向“低足迹、高价值”方向升级,是从需求端消减生态赤字的核心路径。
旅游业融入海洋文化、海岛风貌、京都风情等文化元素,打造特色的高附加值海岛旅游休闲度假区;建立旅游区生态容量预警机制,将日接待量控制在生态承载力阈值之内。鼓励外海及远洋捕捞,调整近海捕捞结构,合理控制近海养殖区面积、应用鱼类网箱养殖技术,延长海洋产业链和海产品附加值,如珍稀生物观光、生物医药开发等。合理限制油气开采规模,建设专业化油气输送通道,将油气输送到区内储存和加工,以避免近海油气作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加速海上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开发,推动清洁能源的规模化应用,从能源供给端削减化石能源消耗产生的生态赤字。北部湾海域海水平均盐度2.881%,位于我国1.8万余公里大陆海岸线的最西南岸段,是我国少有的能达到一类海水质量标准的近海海域。在涠洲岛、斜阳岛等缺水海岛推广海水淡化技术,将节约的淡水用于红树林修复、珊瑚礁保育等生态工程,实现水资源赤字与海洋生态赤字的协同消减。
2. 海洋科技体系升维
生态赤字的消减首先依赖于生态投资的强度。自治区财政可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生态承载力阈值测定等前瞻性研究,为划定生态赤字安全边界提供科学依据;创新科技金融融合模式,推广“生态贷、蓝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将社会资本引入生态赤字修复领域。生态赤字的管理前提是精准识别。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升级海洋数据共享网络,对海洋环境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增强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和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建成北部湾海洋生态大数据中心,集成生态足迹核算模型与生态承载力评估模型,实现区域生态赤字的月度动态核算与季度预警发布。生态赤字的核算、监测与修复需要跨学科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跨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形成各个学科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多层次专业化人才体系。推进监测技术自主化,降低生态赤字识别的对外依存成本。培育本土环保科技企业,对从事海洋生态监测设备研发、生态修复技术服务的本土企业,逐步替代进口设备和第三方服务,将原本外流的技术采购资金转化为本地生态投资。
(二)削弱负反馈效应
1. 临港产业生态化重组
生态赤字的空间表征,本质是临港产业与生态承载力的空间错配,以空间重构为切口。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刚性约束,科学划定沿海产业禁建区与限建区,引导经济与生态重叠区产业向环境承载力适配区域进行梯度转移;通过成本与收益动态评估模型优化产业选址,构建同类型产业园,以规模效应摊薄单位产出的环境治理成本,实现产业规模效应与生态保护效能的协同提升。推动产业能源结构脱碳,加快从传统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从能源输入的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构建绿色海洋产业新体系,推动新兴清洁能源规模化应用;建立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负面清单制度,逐步限制与剔除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以绿色金融推动产业生态化转型,切实关注企业现实困难,提供低成本融资途径与贴息支持,提升企业顺利生态化转型成功率。
2. 设立跨区域管理机构
设立跨地区生态合作专项小组,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进行相关工作的交叉检查,实现相互监督和环境联合防治;明确规定各部门、各机构的具体职责,通过详细的官方文件将任务清单化管理。尤其针对需要多部门协调执行的任务,要给出更为细致的阐释,从而减少各部门任务相互推诿现象;制定海洋生态监督与问责制度,借助政府相关平台可实现对生态治理任务进度的可视化追踪,并对因部门失责等导致的不良后果进行制度化问责,提升执行效率;构建生态责任共担机制,明确利益相关方责任边界与分担比例,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池,实现生态保护成本共担,生态治理成效共享。统筹建立北部湾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北部湾办、统计局、林业局、气象局等部门共同做好相关领域的信息更新、共享和应用工作,坚持资源共享共建,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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