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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缓解甘肃省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the Mitigation of Financing Problems for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in Gansu Province through Inclusive Finance
引言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一般是指产权和经营权高度汇合、产品成本劳动种类纯粹、规模和产值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经济组织。近年来,甘肃省重点关注中小企业发展状况,提供了各种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激励政策,通过提供创新激励、税收优惠、贷款贴息以及发展专项资金等奖补结合的方式,助力小微企业在逆势中获得相对宽松的政策支持。尽管如此,由于受到融资环境的波动性影响,再加上传统金融体制、转型发展风险、融资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甘肃省小微企业在融资需求方面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普惠金融以可负担的成本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传统金融体系覆盖不足的群体提供平等和便捷的金融服务。其核心理念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和机制优化,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分散信用风险。对于地处西北、金融资源相对薄弱的甘肃省而言,普惠金融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工具,更是激活微观经济主体活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抓手。
甘肃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与政策环境
(一)甘肃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小微企业是甘肃省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小微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末,甘肃省实有经营主体超过240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超过98%。
1. 贷款规模
从贷款总量看,甘肃省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350亿元,同比增长12.1%;2022年末增至6002亿元,同比增长12.2%;2023年末达到6720亿元,同比增长11.8%;2024年末进一步增至7898.40亿元,较十年前翻了两番。进入2025年,增长势头延续:一季度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347亿元,同比增长5.7%;上半年末达7524亿元,同比增长6.1%;前三季度末进一步增至7656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从2021年的651亿元增至2023年的865亿元,2025年2月末已达1066亿元,同比增长15.9%。
| 时间节点 |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 | 同比增长(%) | 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亿元) | 同比增长(%) |
|---|---|---|---|---|
| 2021年末 | 5350 | 12.1 | 651 | 13.6 |
| 2022年末 | 6002 | 12.2 | 740 | 13.7 |
| 2023年末 | 6720 | 11.8 | 865 | 16.9 |
| 2024年末 | 7898.40 | — | — | — |
| 2025年一季度末 | 7347 | 5.7 | — | — |
| 2025年上半年末 | 7524 | 6.1 | — | — |
| 2025年前三季度末 | 7656 | 6.1 | — | — |
| 2025年2月末 | — | — | 1066 | 15.9 |
数据来源:甘肃省金融监管机构和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2. 融资渠道
从融资渠道看,银行贷款是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占融资总额的78%左右。地方法人银行(如兰州银行、甘肃银行)贡献了超过45%的小微企业贷款,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占比约为38%,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合计占比不足10%。从贷款期限看,60%以上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3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不足20%。从资金用途看,用于购买原材料及日常周转的比例约为67%,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比例约为18%,其余用于市场拓展或其他方面。
3. 融资成本
从融资成本看,甘肃省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2021—2023年间,小微企业贷款平均执行利率从约6.5%降至5.8%。2024年全年,全省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38%,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2025年一季度,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利率降至4.09%,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2025年2月末,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进一步降至4.17%,同比下降25个基点。民间借贷月息普遍在1.0%-1.5%之间,年化利率超过12%。
4. 结构分布
从区域分布看,兰州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省的42%左右,而甘南、临夏等民族地区占比不足5%。全省58个贫困县中有33个县设有融资担保机构。从行业分布看,“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农业产业贷款余额占小微企业贷款总额的31%,制造业占24%,批发零售业占22%,科技型、文化创意类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不足3%。
(二)国家及甘肃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
1. 国家顶层设计
国家层面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体系。《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明确了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的战略目标,要求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并动态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监管部门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并要求银行制定尽职免责“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2. 省级因地制宜
甘肃省在贯彻政策基础上,出台了《甘肃省“十四五”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及《金融服务民营小微15条措施》,围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全面铺开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建立政府—银行—企业清单式对接模式。同时,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设立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池,要求担保机构大幅降低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构建起政府与银行风险共担的制度安排。
二、甘肃省普惠金融实践成效
甘肃省不像其他地区依靠资金投放规模扩张,而是通过对机制的进一步重塑、生态优化,系统破解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风险难分担、抵押物缺失”等固有结构性难点,变“被动响应”为“主动赋能”。
(一)缓解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
针对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记录缺失导致的融资难问题,甘肃省创新实施融资协调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政府部门主动归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涉企数据,梳理形成“需要贷款企业清单”和“符合信贷条件企业清单”,将政府背书的“白名单”精准推送至金融机构。这一机制大幅降低了银行的获客成本和尽职调查难度,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企业的经营实质而非单纯的抵押物。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指导建成“甘肃信贷·陇信通”省级地方征信平台,整合多个融资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信用换贷款”。大量从未获得银行贷款的“首贷户”成功获得授信,融资服务覆盖面从以往的“头部企业”有效延伸至“长尾小微”群体。
(二)健全风险分担体系,提升贷款效率
为缓解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顾虑,甘肃省着力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风险分担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贷款畅通工程的方案》从制度层面疏通银行放贷难点。省财政厅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财政资金撬动与融资担保增信分险的叠加效应,增强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如武威市凉州区建立“政银险担”一体分担机制,形成政府、担保机构与银行按比例共担风险的制度安排。得益于风险分担体系的日益健全和政策引导,甘肃省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呈现持续下行态势,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财务负担。
(三)深化产业金融融合,进一步匹配多元需求
甘肃省立足省情实际,将普惠金融与特色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了“一县一业一品”金融助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粮种”八大产业集群及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建立人民银行和农业农村部门双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银行机构共同参与支持的推进机制。该专项行动设立特色产业再贷款专用额度,为地方法人银行投放农业产业链贷款提供低成本资金保障。在政策引导下,金融机构不再以“标准化产品”套用所有产业,而是深入产业链场景,针对不同产业的经营周期和融资需求特点,创新出“富民产业贷”“种植贷”“养殖e贷”等一批专属信贷产品,有效满足了小微企业多元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三、甘肃省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
甘肃省出台的一系列融资支持政策,撑起了小微金融服务的大梁,化解了融资难融资贵危机。但受制于多种结构性、机制性因素,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深层次困境,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中长期信贷产品供给不足
当前,甘肃省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投放的信贷产品仍以短期流动性贷款为主,贷款期限多集中在一年以内。尽管“无还本续贷”等政策缓解了企业转贷压力,但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市场拓展等需要中长期资金支持的领域,产品供给明显不足。大多数商业银行受制于负债结构和内部考核机制,缺乏与小微企业经营周期、产业升级节奏相匹配的中长期专属产品。例如,“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农业产业的小微企业,其生产周期往往超过一年,却难以获得两年期以上的稳定信贷支持。这种“短贷长用”的结构性矛盾,使得小微企业在长期发展规划中面临资金不确定性风险。
(二)基层“尽职免责”机制的执行仍有困难
虽然省级层面已出台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为基层信贷人员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商业银行的内部实施细则仍偏笼统,免责认定的操作流程较为复杂,认定标准缺乏可量化的客观依据。一线信贷人员在面对财务报表不规范、抵押物不足的小微企业时,对“尽职”的把握仍存在顾虑,担心一旦出现客观风险后被主观追责。这种制度执行层面的落差,使得“敢贷、愿贷”的政策导向尚未完全转化为基层机构的普遍行动,使得普惠金融向基层延伸的通道仍不顺畅。
(三)省内征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
甘肃省已建成“甘肃信贷·陇信通”等地方征信平台,为实现“信用换贷款”提供了基础支撑。然而,跨部门数据的实时共享与多维交叉验证仍存在滞后,税务、社保、水电等关键经营数据尚未实现标准化互通和动态更新,银行调用外部数据时常面临接口不畅、信息滞后等问题。与此同时,大量处于末端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尚未被平台有效覆盖,其经营流水、交易记录等信用信息仍处于分散、空白状态。部分银行在构建纯信用风控模型时,仍难以完全摆脱对传统抵押物的依赖,倾向于沿用自有评估体系,对外部征信数据的使用流于形式。总体来看,数据赋能普惠金融的效能尚未充分发挥,以数据信用替代抵押信用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四)企业自身实力弱,融资担保支撑不足
甘肃省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资本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从产业分布看,大量小微企业集中于特色农业、批发零售等传统低附加值领域,科技型、文化创意类小微企业占比较低,缺乏核心竞争力与稳定的现金流。与此同时,企业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十分有限,农村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温室大棚等产权流转市场不健全,价值评估和变现处置机制尚不成熟,难以转化为银行认可的合格抵押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各级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金规模偏小、业务覆盖面有限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担保机构仍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或者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抬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此外,担保费率虽有所下调,但财政对担保机构的代偿补偿机制尚不够完善,影响了担保机构持续扩大业务规模的积极性。融资担保资源的匮乏与企业自身实力偏弱相互叠加,使得大量有发展潜力但暂时缺乏合格抵押品的小微企业难以获得普惠信贷支持。
四、甘肃省普惠金融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的中长期信贷产品供给不足、基层尽职免责机制执行困难、省内征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企业自身实力弱且融资担保支撑不足等四方面困境,本文从产品创新、制度完善、数据赋能、主体培育四个维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引导银行开发中长期信贷产品
为解决短期贷款与小微企业长期资金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应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结构。监管部门可适度调整对商业银行的考核导向,提高中长期小微企业贷款在综合考评中的权重,激励银行加大技术改造贷款、设备更新贷款、厂房扩建贷款等中长期产品的投放力度。同时,鼓励银行围绕甘肃省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链,开发与产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专属信贷产品,例如针对“牛羊菜果薯药”等产业设计两年期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此外,可探索推广供应链金融模式,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连续性资金支持,将原来分散的短期贷款整合为相对稳定的中长期授信,降低企业频繁倒贷的操作成本和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细化尽职免责操作标准
针对基层信贷人员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关键在于将原则性的免责政策转化为可操作、可预期的具体规则。建议各商业银行结合甘肃省小微企业的实际特点,制定更加细化的尽职免责实施细则,从以往关注是否出现违规行为,转向关注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履行了职责。明确在信贷人员已按制度要求完成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但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产生不良贷款的情况下,应考虑予以免责。简化免责认定的审批流程,指定专门部门在不良贷款出现后的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认定,避免长期悬而未决对信贷人员造成心理压力。同时,在绩效考核中建立剔除机制,对已尽职的信贷业务人员不因正常范围内的不良贷款而扣减绩效,从制度源头打消多干多错的思想顾虑,切实激发基层机构敢贷、能贷、想贷的内生动力。
(三)深化征信平台数据整合与应用
针对征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的问题,应从数据归集、平台功能、银行应用三个层面协同推进。在数据归集方面,建议由省级层面牵头,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的硬性约束机制,不仅要打通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传统数据源,还要将水电气缴费、海关报关、政府采购、司法诉讼等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高频替代性数据纳入统一归集范围,并明确数据更新的频率和标准,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平台功能方面,优化现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用户体验,降低银行接入和使用的技术门槛,提升平台的易用性和实用性。在银行应用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重构风控模型,逐步从依赖抵押物评估转向基于企业经营数据的信用评估,对财务记录不完整但经营活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多维数据交叉验证生成信用画像,推广纯信用线上贷款产品,真正实现以数据信用替代抵押担保的目标。
(四)增强企业自身实力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针对小微企业自身实力偏弱和融资担保支撑不足的问题,需要从企业内部能力提升和外部担保体系完善两方面同时发力。在企业层面,建议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财务规范、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培训辅导,帮助企业建立基本的财务记录和经营台账,提升获取正规金融服务的基础能力。同时,加大对科技型、文化创意类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引导基金、提供研发补贴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和自我造血能力。在担保体系层面,应进一步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规模,提高业务覆盖面和代偿能力。优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机制,简化对担保机构的代偿补偿审批流程,调动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的积极性。针对农村地区,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等产权的确权登记和流转市场建设,使其能够转化为银行认可的有效抵质押物。此外,鼓励担保机构适当降低反担保要求,对信用良好但抵押物不足的小微企业实行信用担保,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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